关于做好衡阳市2025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5-07-21 09:35网址:https://www.hnjxjy.com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局: 根据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档通〔2025〕10号,以下简称《省档案局通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25〕29号,以下简称《市人社局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我市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档案主管部门处罚的直接责任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造假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 3.《市人社局通知》明确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1.申报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7年; (2)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4年; (3)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申报助理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申报管理员,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 申报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 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三)同级职称转评申报 非档案系列职称的,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职称。转评通过后,该级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同级职称起合并计算。 (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及特定人才申报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参加职称评审。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根据《市人社局通知》要求,职称申报审核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形式审查、材料复核等环节,具体申报渠道见《市人社局通知》“申报审核流程及材料要求”部分,本年度馆员及以下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填报。申报人须按照《馆员及以下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指南》(附件)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网上提交时须按照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根据文件标题对扫描件进行命名后再上传。 (2)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其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等相关表格可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衡阳职称”—“职称评审”栏目查阅下载。 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2.材料申报。网上申报审核、纸质材料报送流程等具体要求,按照《市人社局通知》执行。 (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单位或部分园区请于9月28日前完成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要求按流程提交审核结果。 (2)业绩评审纸质材料于2025年9月29日前,报送至市档案系列职改办(市档案馆人教科308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8869716)。 3.缴费。职称评审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要求收取,申报馆员215元/人、助理馆员110元/人,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4.副高及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具体要求可查看湖南省档案局官网或咨询湖南省档案局。 请注意区分湖南省档案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不同要求,不得混淆,否则将影响申报人参评。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湖南省档案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附件:馆员及以下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指南 http://archive.e0734.com/uploadfile/2025/0721/20250721102631637.doc 衡阳市档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4日 声明:此篇为湖南继续教育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hnjxjy.com/sys-nd/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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