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申报评价办法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12-31 09:23作者:湖南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hnjxjy.com

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

申报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精神,《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精神,促进我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省知识产权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湖南省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符合《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申报评价办法》的专技人才均可申报参评。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且专场职称评审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三条   申报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条   高级知识产权师正常申报要求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或相近专业相应层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知识产权师或相近专业相应层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知识产权师或相近专业相应层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满10年;

四、取得专利代理师(代理人)职业资格后,从事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年限要求:大专学历满16年;本科学历满9年;硕士满6年;博士满2年。

第五条   高级知识产权师破格申报基本要求

一、对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业绩成果条件达到高级知识产权师标准2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

担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业绩成果条件达到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的业绩成果2项以上,可破格申报:

(1)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6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3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5年以上。


第三章   评价基本标准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比较系统、坚实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知识产权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理论研究。

第七条   专业工作能力要求

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专业工作经验,独立解决重要知识产权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准确把握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方向,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研究和服务的工具及方法,并选定课题、指导和组织课题进行研究工作,负责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重点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或在工作实践中成为本领域的主要骨干,为本部门、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第八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现职称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及以上:

一、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知识产权专业学术著作、教材手册,共同作者数量不多于3人,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二、作为第一作者或独著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字数不得低于2000字。

第九条   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取得现职称以来,正常申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及以上,破格申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

一、作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负责人或主要骨干,推动本单位通过知识产权创造、引进、转让、许可并组织产业化实施,取得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利润500万元以上;或带领所在单位被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二、作为业务骨干,参与知识产权情报分析、研发路线制订、知识产权规避设计、知识产权布局、研发或经营活动中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累计创造经济效益、节约成本或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累计不少于300万元;

三、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的预审审查、代办审查、申请、复审无效、异议、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办理上述知识产权业务累计300件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得到业内认可;

四、长期从事知识产权诉讼代理、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企业商业活动中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办理上述知识产权业务累计100件以上,具有专业化、高端化水平,得到业内认可;

五、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运营、商标品牌培育、版权交易许可等,完成知识产权服务贸易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以上;或作为骨干参与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取得显著实效,对行业作出重要贡献;

六、作为骨干从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参与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参与各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服务网点的建设或运营;或在为创新主体、组织和区域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事务服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等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完成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研究课题至少1项(排名前5),或完成市级知识产权研究课题1项以上(排名前3);完成制/修订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标准(排名前9)/国家标准(排名前7),或主持完成知识产权领域省级地方标准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知识产权领域市级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2项以上;作为主要完成人制定的行业规划、政策规章、行业标准等,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批准、实施1份以上;

八、代理的专利,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以上,或获省级专利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作为骨干代理、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入选省级以上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部门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第十条   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外语、继续教育在职称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评价分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名词解释

一、相近专业:学科专业目录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专业;经济系列职称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商、财税、金融等专业;工程系列职称下专利管理专业;律师系列职称;取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利代理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职业资格。

二、主持:指负责企业或项目(课题)的全面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并解决重要关键问题。

三、骨干:指主要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项目建设、课题研究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四、论文:本办法所述“论文”,指公开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书号(ISSN)的本行业本专业学术期刊上的论文。

五、著作: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取得 ISBN 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普通工具书等不在此列。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市”是指设区市,不含县级市。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以上”均包含本级。


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湖南继续教育网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8:00
服务热线:400994969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北环湖路868号 联系QQ:306784338 联系邮箱:exammm@126.com
手机号码:13657398888
关注我们
关注公众号、订阅小程序、抖音号,了解更多资讯
website qrcode

手机网站

website qrcode

微信客服

抖音号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客服:周一至周日9:00-17:30
400-994-9699
联系邮箱:exammm@126.com
友情链接
快捷链接
联系我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微信公众号
在线客服
 
 
——————
热线电话
400-994-9699
1365739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