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2024年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网上认定工作提示 二维码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21 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网上认定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定对象 需进行学时认定的对象为我市2024年需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除外)。 二、申报时间 从2024年开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全面启用网上核认系统,于6月1日-7月31日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三、学时认定跨度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2024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19-2023 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本人2019-2023年培训合格的公需和专业科目资料或其他佐证资料(学时折算细则见附件2)。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取得的学时,可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予以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可作为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佐证资料。如:办理了2018-2022年学时认定单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时,高级职称参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继续教育佐证资料上传2018-2022年学时认定单即可。 四、联系电话及地址 娄底市人社局:电话:0738-8216030;地址:娄星区乐坪大道684号。 娄星区人社局:电话:0738-8313032;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助民巷3号。 冷水江市人社局:电话:0738-6973616;地址:冷水江市锑都南路九号,布溪转盘路口。 涟源市人社局:电话:0738-4456765;地址:涟源市人民中路9号。 双峰县人社局:电话:0738-6838719;地址:双峰县和森大道西128号。 新化县人社局:电话:0738-3221810;地址:新化县上渡街道祥和街 经开区组织工作局:电话:0738-8621629;地址:娄星区新星南路577号。 五、其他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和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复核。年度评审期间,省人社厅将开展职称巡查,按一定比例对高评会参评的资料进行抽查,对于未履行审核职责导致的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继续教育学时线上核认具体路径 2.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3.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个人版) 4.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用人单位版) 5.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上级单位版) 6.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人社部门版)
继续教育学时线上核认具体路径 1.市本级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①个人登录公服系统(个人端),将相关年度公需和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资料在线上进行上传,提交给单位审核——②单位登录公服系统(单位端),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③主管部门复审后提交给娄底市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复核认定(企业人员可无需主管部门审核)——④娄底市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登录一体化平台进行复核认定——⑤个人下载并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2.县市区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①个人登录公服系统(个人端),将相关年度公需和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资料在线上进行上传,提交给单位审核——②单位登录公服系统(单位端),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③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给所属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复审(企业人员可无需主管部门审核)——④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登录一体化平台复审后,提交给娄底市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⑤娄底市本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登录一体化平台生成电子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⑥个人下载并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形式、学时核认所需材料、学时折算细则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核认所需材料 1. 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培训通知、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培训签到表或其他签到形式; (2)培训通知(或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培训日程安排之一)、结业证书。 2. 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 (2)实践活动通知(或实践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 3. 参加网络平台专业课程等远程教育的提供以下材料: 课程时长(或课程内容)及结业证书。 4. 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访问、交流等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邀请函或通知、加盖公章的参会回执、学习笔记等资料;(2)会议通讯录、邮件回执、财务报账单等其他辅证材料。 5. 参加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提供结题(项)证明材料。 6. 出版著作(译作)的提供含作者名字的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提供刊物封面、刊号、含论文标题和作者姓名的目录复印件。 7. 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 8. 主持或参与课题获政府或行业组织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 9. 参加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提供合格证书。 10. “三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一线等政府部门特定工作任务的提供派遣通知及考核表等相关辅证材料。 11. 提升学历层次继续深造的,提供学习课程成绩单;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考试成绩单。 12. 海外交换(交流)的提供邀请函、回执(或学习资料,或邀请方颁发的结业证书等)。 二、学时(分)折算细则 1. 参加有关培训、会议等,每天折算为8学时,半天折算4学时。 2. 参加政府或行业组织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结题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项目)主持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60 学时,主要完成人(除主持人外署名前三)认定专业科目培训30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10学时;市(厅)级课题(项目)主持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30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10学时。 3. 出版著作(译作)或教材的,出版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作者可折算60学时,其他作者可折算30学时。在国内外统一刊号刊物发表论文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作者的每篇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其他作者的折算专业科目10学时。 4.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当年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专利证书独立或排名第一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60学时,排名前三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30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10学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证书独立或排名第一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30学时,排名前三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10学时。 5.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奖项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一、二、三等奖分别折算60学时、30学时、10学时;获市厅级科技(社科)奖项的,一、二、三等奖分别折算30学时、10学时、5学时。 6. 参加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的,每个模块折算专业科目20学时。 7. 参加“三援”(援藏、援疆、援外)、东西部扶贫协作等省级以上特定工作任务人员工作时间为6个月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90学时;超过1年以上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外派期间所有年度继续教育90学时。省级以上特定任务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8.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度通过一门学习课程或考核的,可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 9.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当年度通过一门考试课程的,可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 10.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取得的学时,可认定为对应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予以认定。 附件3 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个人版) 一、登录 打开“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redirect=%2F,登录个人账号。
二、进入学时核认申报界面 第1步:点击“人才人事”。第2步: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第3步:点击“继续教育”。第4步:点击“学时核认申报”。
三、学时核认申报 第5步:点击“新增学时核认申报”(如下图所示)。
第6步:如实填写学时申报信息,并点击“学时佐证材料上传”。
第7步:按要求上传学时申报材料,并点击“上传”。
材料上传说明: 1.上传的材料严格按照继续教育文件要求上传; 2.在国外刊物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检索材料。 第8步:点击“保存”。
第9步: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说明:学时申报信息保存后,在点击提交前,可进行修改,点击提交后,申报信息无法修改,需要后续审核流程退回后可修改重新提交。 四、申请学时认定单 学时审核通过后,第10步:点击“学时证书打印”。第11步:选择所需的起始年度。第12步:点击“查询”。第13步:点击下载,下载保存学时认定单。
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用人单位版,适用范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央在湘单位) 一、登录 打开“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登录单位管理员账号。
二、进入学时核认申报审核界面 第1步:点击“人才人事”。第2步: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第3步:点击“继续教育”。第4步:点击“学时核认申报单位审核”。
三、学时核认申报审核 第5步:点击“查询”,查询本单位职工申报信息。第6步:点击“审核”,进入材料审核界面。
第7步:查看单位职工上传的学时材料,对照文件审核职工所申报的学时。第8步:符合要求点击“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点击“审核不通过”,并说明原因。
第9步:选择上级审核单位,填写并正确选择上级单位。一级单位直接选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指人社部门)。第10步:点击“审核通过”。
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上级单位版,适用范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一、登录 打开“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登录单位管理员账号。
二、进入学时核认申报审核界面 第1步:点击“人才人事”。第2步: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第3步:点击“继续教育”。第4步:点击“学时核认上级单位审核”。
三、学时核认申报审核 第5步:点击“查询”,查询下级单位职工申报信息。第6步:查看单位职工上传的学时材料,对照文件审核职工所申报的学时。第7步:不符合要求点击“审核不通过”,并说明原因。符合要求点击“审核通过”,进入下一步。
第8步:选择上级审核单位,填写并正确选择主管单位或选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指人社部门)。第9步:点击“审核通过”。
附件6 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人社部门版) 一、登录和打开审核界面 登录人社一体化平台账号,第1步:点击“综合柜员”。第2步:点击“待办列表”。
第3步:点击“人事人才”。第4步:点击“专技”。第5步:点击“继续教育”。
第6步:点击“办理”,可进行单个审核或批量审核。
第7步,往下翻,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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