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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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单位、各会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 年版)》(财会〔2022〕3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函〔2022〕6号)、关于做好 2024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
2024-08-02
按照《关于开展湖南省2024-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的通知》要求,经邀请专家对申请备案的网络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师资力量、课程要求、网站功能、技术力量、历史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决定将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财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贵阳中财会计培训学校、湖南博观云智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继...
2024-07-31
按照省人社厅申报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时间安排,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工作于2024年8月15日截止(网上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系统届时将统一关闭),请告知申报人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申报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时间和方式不变,2024年9月15日前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线下核认。
2024-06-29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为做好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决定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条件申请参加备案评选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 基本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与...
2024-06-28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为做好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决定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条件申请参加备案评选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 基本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与...
2024-06-28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为做好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决定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条件申请参加备案评选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 基本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与...
2024-06-23
湖南省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一、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1.内容:公需科目:主题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和“创新驱动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主题进行学习。专业科目:涵盖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2.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
2024-06-21
各部门、单位:为规范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和办理登记验证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21号)及职称评审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4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创新驱动发展”(可选择...
2024-06-19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